歐盟救經濟 從改革結構做起
2015-02-12 經濟日報 編譯吳國卿
史賓塞(Michael Spence)/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
在經濟趨緩的年代,世界各國無不擬訂和實施刺激與維繫復甦的政策。最重要的是「策略」:為了成功,決策者須推行開放經濟、促進公共投資、提高總體經濟穩定,和增加分配資源的市場誘因,並以完整的配套方案來執行。若只追求部分目標,只能成效低落的結果。
中國是鮮明的例子。中國的經濟轉型始於1980年代農業部門引進市場誘因,接著又對全球經濟逐步開放,並在1990年代加快這個過程。其結果是經濟成長突飛猛進,公共投資報酬激增,改革實施後不久國內生產毛額(GDP)成長年率便超越9%。
成功的成長策略關鍵在確保政策彼此鞏固和強化。正如中國在全面的政策配套執行後才開始快速成長,今日亟欲重振成長的已開發國家發現,不完整的政策配套只能製造出緩慢的復甦和低於潛力的成長與就業。
看看歐盟和美國在金融危機後的表現。雖然兩地各有獨特的問題,但美國表現相對較佳,主要是美國經濟從兩項因素獲益:比歐洲大的結構彈性和活力,和美國聯準會採取比歐洲央行(ECB)更積極的貨幣政策。
歐洲現在正押大注在增加公部門投資上,透過歐盟層級的融資和國家級的投資計畫,並藉修改歐盟財政法來擴大其效果。由於公部門投資不足是低成長常見的原因,這是朝正確方法跨出一步。
但公共投資還不夠,若沒有配套的結構改革來鼓勵民間投資和創新,公共投資對成長只會產生微弱影響。若沒有結構改革,舉債做公共投資只能製造短期刺激,卻會付出長期財政穩定的代價。
問題在於結構改革向來難以實施,因為它們會遭遇短期輸家的政治阻力,包括既有僵化政策保護的公司和產業。此外,推行結構也需要有強大的信任文化,和避免濫用權宜措施的決心。最後,結構改革需要時間顯現效果。
ECB總裁德拉基近日說,由於歐盟個別國家阻礙成長的政策帶來負面的外部效果,所以各國在特定政策領域不應有不受控制的權力。雖然成員國的金融監管權力已受限於銀行法規和清算機制的集權化,但德拉基建議還要更進一步。
有人質疑以歐盟目前的情況,德拉基的建議在政治上是否可行。即使可行,是否必要?所有經濟體都有經濟生產力成長和動態差別很大的次級單位。即使在整體運作相當良好的經濟體裡,治理和政策品質的差異似乎永遠存在。
也許解決之道在於避免次級單位(以歐盟來說即成員國)不推行改革。但集權化本身得付出代價。
由於推行政策統合必然帶著風險,勞工流動性可能是一項調整的重要工具。勞工流動性可以讓寶貴的人力資源離開落後地區,前往提供更多和更好就業機會之處。
以目前來看,歐盟勞工流動性不完善,但藉由語言訓練和實施像葡萄牙的成長與就業策略,以建立創新的「學習經濟」為目標,並以兼容並蓄的社會與環保政策支持,將可提高勞工流動性。
但提高勞工流動性並非萬靈丹。和其他成長策略的元素一樣,互相強化的努力才是成功的唯一路徑。半調子也許比什麼都不做好,但一半的原料無法製造出期待的一半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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