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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3日 星期五

免報稅程序 貨幣基金未來不強迫配息

免報稅程序 貨幣基金未來不強迫配息

  • 2013-12-13 01:19
  • 工商時報
  • 記者黃惠聆/台北報導
 投資人愛配息基金,讓台灣資本市場流行配息基金,但貨幣基金配息牽涉到「課稅」問題,則不太受投資人歡迎,依照93年規定,財政部要求貨幣基金一定要配息,在經過財政部特案核准後,未來投信發行的貨幣基金都可以不要配息。

 近期各投信收到由金管會函轉財政部同意投信未來在發行貨幣基金時,可以免依照民國93年時財政部決議貨幣基金要強制配息的規定。

 投信表示,其實「貨幣基金」原本就只是提供給法人或者投資人作為資金的「停泊」,是屬於短期的,不是用作「長期投資」,因此,沒有投資人買貨幣基金是想要「配息」,更何況配完息之後,法人及個人都會牽涉到「稅」的問題,對投資人而言配息反而麻煩。

 民國99年時,一些類貨幣型基金轉為貨幣基金,在經由投信投顧公會、證期局等主管機關和財政部溝通後,財政部已特別出一行政命令,允許該批類貨幣基金在轉貨幣基金時,可以不必要配息。

 但投信投顧公會表示,因公文只限於該批由類貨幣基金轉貨幣基金,至於新募集的貨幣基金還是得依照財政部規定。日前財政部則再同意,未來新募貨幣基金可以不必要將息值配給投資人。

 目前國內投信有47檔國內貨幣基金、1檔跨國貨幣基金,47檔國內貨幣基金規模達8,229億元,金額相當龐大,並占國內投信資產規模的1兆9,537億元的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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