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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17日 星期五

國外基金公司 資訊透明度高

國外基金公司 資訊透明度高

  • 2015-07-17 01:36
  • 工商時報
  • 記者黃惠聆/台北報導
 多元組合基金配置大不同,國外基金公司主動快速公布組合頻率比主管機關規定還快,以示對投資人負責。晨星基金亞太區研究策略常務董事Anthony Serhan表示,對專業投資者和投資顧問來說,資訊透明度是分析基金公司信託責任質素的重要一環,獲取基金資訊的容易度,直接反映基金信託責任質素,其中投資組合的揭露尤其重要。

 他指出,定期公開性的投資組合揭露可讓投資者了解基金經理是否按照其投資目標來進行投資,也能讓投資者更了解基金的報酬來源。

 Anthony Serhan說,投資組合揭露,讓投資人能更輕易了解不同投資工具所共同持有的證券,以及了解個別證券對基金的影響,有助投資人建構多元化的投資組合。

 全球投資組合持股揭露,最普遍的法定投資組合揭露頻率為半年,晨星基金指出,自2013年報告發表以來,紐西蘭立法規定基金須每半年揭露其投資組合,泰國則由今年第三季度起實施由每半年變為每季揭露投資組合,然而有不少基金公司實際執行投資組合揭露的情況比法定規定的期間還要快且早。

 雖然只有8%的市場規定該國家的共同基金必須每個月揭露投資組合,實際上卻有超過半數(52%)的國家或者市場都是每月揭露投資組合。換言之,國際基金公司披露投資組合的頻率顯然較法規要求的頻律高。

 晨星基金指出,如印度、巴西、南韓等幾個新興市場中就有很高比重的共同基金會主動每月揭露投資組合;另外,丹麥、芬蘭、挪威等北歐國家的比例也很高。美國作為全球規模最大的基金市場,進行揭露投資組合的歷史最悠久,目前規定基金需要每季揭露投資組合,但實際上有一半以上的共同基金都會每個月揭露投資組合資訊。

 再者,晨星基金也發現在許多市場中,基金經理普遍都會在遠早於法規時限前就公布投資組合。譬如,美國法定基金的揭露時間是季年度結束後60天(季報的投資組合則為45天),但基金經理的平均披露時間大概都落30天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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