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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6日 星期三

基金募集申報生效制 業者按讚

基金募集申報生效制 業者按讚

2014-08-06 經濟日報 記者王奐敏/台北報導

金管會將全面開放境內所有基金募集申報生效制,投信投顧公會理事長林弘立昨(5)日表示,此為台灣基金法規前進一大步,因為投信業爭取擴大申報生效的範圍已經好幾年,如今全面開放,可以說是超出期待。

申報生效制是指在送件後一段時間沒有說NO,就可以募集,如果有回函要求補件,就重新計算。以目前審查時間平均要兩個月以上而言,申報生效只要12日或30日,大幅提升時效性,對投信業者而言,推新產品的時程表也更加有利。

林弘立舉例,例如投信與通路洽談未來的行銷活動,時程的不確定性大幅減低,跟通路的洽談也更有效率。此外,也讓投信業者能夠在好的時機與即時推出相對應的商品,例如目前研究看好陸股趨勢,就可以立刻推出相關基金產品。

投信業者也表示,這是正面的開放,投信發展也會更有效率,因為不僅送件申請募集基金,尤其是海外股債基金,從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到核准募集,至少得花兩至三個月以上的時間,未來隨主管機關對新募集規定放寬,也將增加業者發行新基金的意願,而且隨前置作業縮短,有利產品更貼近市場需求,並與市場趨勢接軌,增加國內資產管理市場的多樣化與彈性,進一步拉近與境外基金規模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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