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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7日 星期二

基金質借 最快上半年放行

基金質借 最快上半年放行

2015-04-07 經濟日報 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在銀行買的共同基金,以後可以像定存單一樣,向銀行質借了。金管會將加速推動放寬國人透過銀行信託資金購買的基金、債券融資限制,傾向以修改自律規範方式鬆綁,本周五邀相關單位會商後,順利的話上半年可上路。

根據信託公會統計,去年底止,國人透過特定金錢信託方式投資國內外有價證券,規模有3.6兆元,其中大部分都是投資基金及債券,合計有3.2兆元。金管會的鬆綁將使高達3兆多元的資金可靈活操作,銀行財管業務商機大增。

銀行業者表示,銀行定存客戶需要現金調度時,可將定存單質押借款,但投資人以特定金錢信託方式投資國內外基金等有價證券,卻無法辦理質押,當投資人需要資金,贖回時點又可能面臨虧損,資金調度不夠便利。

投資人無法以銀行信託架構下的基金、債券當擔保品,向銀行質押借錢,主因多年前在主管機關要求下,信託公會自律規範嚴格限制相關業務,以避免利益衝突。

信託公會自律規範明訂,銀行辦理這項質借業務時,不可為了行使質權,提早終止信託契約。換言之,如果客戶辦理質借後,欠繳銀行本息,銀行不可要求客戶提早解約還錢,以致銀行沒有意願承做這項業務。

金管會在2月函洽法務部意見,3月中找來銀行業者討論如何解決利益衝突問題,業者認為,透過契約方式可解決,客戶若違約欠繳本息時須同意銀行終止契約還錢,在客戶同意情況下,就不會有利益衝突問題。
資料來源:信託公會 經濟日報提供
金管會也持開放態度,傾向修改信託公會自律規範放寬。官員表示,本周五會邀法務部、銀行開會,讓法務部了解實務操作,部會間溝通若能順利達共識,只需修改自律規範,時效較快,上半年有機會上路。

限制放寬後,不但有利銀行發展這項質押貸款業務及衍生相關財富管理業務,對客戶來說,也可提高流動性,財力雄厚者可從事高財務桿槓操作,廠商向銀行貸款時,也多一項副擔保品。

不過,投資人也須注意可能的風險,例如基金淨值波動,會否面臨被追繳擔保品或要求贖回還錢等風險。

銀行看錢景 財管商機大了
銀行業者表示,國人透過信託資金投資的基金、債券融資限制放寬後,將有助銀行推出多樣化商品,擴大財富管理業務,增加獲利。

今年初銀行業者向金管會爭取發展質押「特定金錢信託資產」的貸款業務,由於可能涉及信託法適用問題,金管會也函洽法務部意見,並評估是否須修改信託業法,或透過修改自律規範方式,鬆綁限制。

銀行業者表示,現行法律規定下,並未禁止信託財產「受益權」辦理質借,只是為避免利益衝突,信託公會自律規範規定相當嚴格,嚴格到幾乎沒有銀行有意願做這項業務。

信託資金投資基金、債券的「受益權」融資限制放寬後,業者表示,銀行多了一項質押貸款業務,就像股票融資一樣,未來可能衍生新模式的產品,以因應不同客群,有助推展財管業務。

去年金管會大幅鬆綁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業務後,OBU及銀行獲利大增,但今年在金管會嚴管衍生性商品銷售後,銀行及OBU獲利大受影響,業者莫不期待信託「受益權」融資限制趕快鬆綁,讓業者能拓展更多的新業務。

目前國人購買國內外基金的通路,除了銀行外,也有投信、券商等證券業,但因證券業銷售的基金,多不屬信託架構,證券法規並未禁止投資人拿基金受益憑證,向銀行質押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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