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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5日 星期一

投信辦私募 銀行幫忙找大戶

投信辦私募 銀行幫忙找大戶

2015-06-15 經濟日報 記者韓化宇/台北報導

金管會研議放寬,透過金錢信託等方式,進行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放寬後,投信私募基金,銀行將可幫忙找大戶參與,有助拓展私募基金募集或銷售通路,亦有助於銀行商品更多元化。

金管會請投信投顧公會與信託公會研商,開放投信得委任銀行幫忙找客戶後,認識客戶(KYC,Know Your Customer)的工作由誰來做?也就是說,如果因對客戶瞭解不深,而銷售不適合的私募基金給客戶時,應由銀行還是投信負責?

金管會官員表示,現行規定,投信私募一檔基金必須直接洽客戶,但因私募基金的應募人必須為「專業投資人」,也就是有一定財力的自然人與法人,這類型的「大戶」多半是銀行的往來客戶,投信無法掌握,導致私募基金時找不到大戶參與。

官員說,投信擁有投資研究團隊,銀行則擁有通路,投信業者建議,既然銀行可以幫忙銷售共同基金,也應該可以幫忙銷售私募基金,亦可將私募基金當成幫客戶理財的商品之一。

不過,官員強調,未來開放後,銀行也不能隨便介紹客戶給投信,必須符合一些條件。比如A銀行是B投信的基金銷售機構,日後B投信想要私募一檔基金,就可以請A銀行推薦有意願及需求的客戶。

投信投顧法第3條規定,證券投資信託是指,向「不特定人」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並發行受益憑證(即共同基金);或向「特定人」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並交付受益憑證(即私募基金),從事於有價證券、證券相關商品等投資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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