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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8日 星期一

管境外基金總代理 金管會射三箭

管境外基金總代理 金管會射三箭

記者黃惠聆/台北報導
金管會4月初對境外基金射出三支「冷箭」後,有近30家基金品牌受到影響,境外基金總代理業者透過投信投顧公會以及個自管道表達意見後,至今主管機關沒有給任何方向。據悉,部分總代理已開始尋求轉型、找購併對象或擬增加投信股權比重。

 金管會4月7日預告最新境外基金管理辦法,明訂境外基金業者或在台灣設投信管理資產達50億元,或是設投顧必須可以管理35億元資產,或者境外基金也可以將其管理資產委託台灣業者全委投資金額達35億元,即使有設投信,境內投信基金規模必須達到境外基金一定比率,才可以繼續在台灣銷售或者發行境外基金,這項新措施有2年緩衝期, 最慢106年4月前必須達標。
 該標準公布後,總代理業者立即透過投信投顧公會希望可以多給一些寬限期或者分級管理,但截至目前為止,主管機構並未給任何答覆。
 碁石智庫統計,58家境外基金機構中,在台持有投信超過50%比重的有17家,也有在台設有投信,但持股比重逾50%;直接設有投顧的有14家,另外有27家在台灣並無據點;對已設投信但境內規模未達境外規模一定比率的投信也有3家。
 如果依照金管會公布標準,會有近30家境外基金品牌未達標,若在2年之內沒有改善,未來境外基金恐受到影響。
 境外基金業者表示,目前境外基金前十大品牌境外基金市占率已逾8成以上,換言之,其他40多種境外基金品牌才分到不到2成境外基金市場,金管會應該要「分級管理」,不應該一視同仁,尤其對台灣賺很多卻繳很少稅的總代理,應該嚴格控管,否則金管會這三支冷箭一射出,恐怕會讓境外基金品牌出現寡占的情況,無法達標且市佔率不到1%的境外基金恐會選擇撤離台灣。
碁石智庫總經理陳蘭會認為,因應主管機關新政策,境內資產規模包括投信投顧代操規模預計可以擴大,類全委保單、政府基金標案應會有更多人去爭取。不過她指出,新法令對投顧來說,將增加很大的成本,目前投顧承做代操金額上限是淨值的20倍,也就是說,若這些投顧要符合主管機關規定,一定要先增資到3億元,並增設全委部門,及多雇用4~5人,才可以承做相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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