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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25日 星期四

槓桿反向商品 具三特性

槓桿反向商品 具三特性

2014-09-25 經濟日報 記者王奐敏/記錄整理

過去A股投資人若有槓桿需求時,除了利用A股ETF做融資融券外,可至券商下單A股ETF權證,大額或法人投資人通常還有能力到海外投資A50期貨。未來一旦A股的槓桿反向ETF上市,便又多了一個新管道,且相較於其他A股相關具槓桿特性之商品,例如A50期貨、A股ETF權證,槓桿反向ETF同時具有低槓桿倍數、無須保證金管理、無合約到期日等特性。

然而,槓桿反向ETF主要是訴求單日追蹤目標指數收益固定倍數的表現,由於複利效果影響,其固定倍數收益目標並不能直接套用於每周、每個月或任兩日以上之時間區間,因此僅適合短期操作,不適合長期持有。

此外,由於此類槓桿反向型ETF漲跌幅度較大,且報酬率呈現與一般ETF不同,因此不適合對市場風險瞭解程度不足的投資人,依據台灣證券交易所10日公布的「受益憑證買賣辦法」,一般投資人須具備下列三種條件之一,才可進行投資:一、已開立信用交易帳戶、二、最近一年內委託買賣認購(售)權證成交達十筆(含)以上、三、最近一年內委託買賣台灣期貨交易所上市之期貨交易契約成交達十筆(含)以上;且交易前還需簽訂風險預告書,以確定其瞭解槓桿反向ETF的可能投資風險。(本文是富邦投信總經理林弘立口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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