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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25日 星期四

投信基金限制鬆綁 准買可轉債

投信基金限制鬆綁 准買可轉債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金管會將大幅鬆綁國內投信基金相關投資限制,包括比照境外基金,開放國內債券基金投資轉換公司債等,最近將預告相關法規後上路,放寬後基金操作將更有彈性,有助提高績效。
為提升投信基金投資績效及投信事業競爭力,金管會已積極檢討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將大幅鬆綁投信基金操作限制。  例如,開放國內的債券基金可以投資轉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依現行規定,債券型基金以投資債券為主,因此不能投資有股權的債券,但因境外基金已可投資轉換公司債,基於境內外基金衡平性考量,國內基金部分也將適度放寬,開放一定比率可投資於轉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  目前境外基金可投資有股權的債券比率,大約在10%到25%間。  除此,也將放寬平衡型基金持股上下限門檻,目前平衡型基金投資股票的上下限門檻是三成到七成,因投信投顧公會反映現行額度的控管,缺乏彈性,金管會未來研擬放寬到一成至九成。 官員表示,放寬後,業者會有不同的投資決策,更有彈性後,應有助提升操作績效。  金管會也將放寬投信基金出借有價證券限制,目前投信基金持有國內有價證券可以辦理出借,未來基金持有的國外有價證券部分,也可以考慮出借。  在簡化基金合併程序及條件方面,有關受益人會議召開的規定也將放寬,現行規定是基金規模低於3億元,不必召開受益人會議,未來擬放寬到基金規模低於5億元,不必召開受益會議,以利基金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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