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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25日 星期四

境外基金 金管會從嚴控管

境外基金 金管會從嚴控管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金管會全面嚴控國人投資境外基金比重,最近發函要求未透過國內總代理體系下單的投資型保單、全權委託等境外基金投資額度,全數納入七成上限控管,逾限者須暫停申購,部分境外基金將面臨下架壓力。
圖/經濟日報提供
根據投信投顧公會資料,到5月底止,境外基金在台銷售共1,023檔,總規模高達2.8兆元,新規定對境外基金的銷售衝擊大。金管會已給業者緩衝期,新規定從明年1月1日起生效。  為讓境外基金回歸「境外」本質,避免「掛羊頭賣狗肉」,根據金管會規定,國內投資人投資金額占境外基金比重,不能超過70%。基金的總代理人及銷售機構,都被要求提報數字,以利控管。  「當初開放境外基金,就是要引進國際型基金,既是境外基金,就希望是國際性的資金,不能全部都向台灣募集。」官員說,如果國內投資人投資金額占境外基金比重太高,就跟國內投信基金沒什麼兩樣。  最近幾年隨著投資型保單及全委投資量的增加,金管會發現,不少保險公司的投資型保單、投信的全委投資,會自行到國外下單,也就是不會透過國內總代理體系(總代理人或銷售機構)下單,使這部分投資境外基金的金額,未納入控管。  為強化境外基金國人投資比重資料的完整性,以保障國內投資人權益,金管會決定將透過投資型保單、全委方式投資境外基金部分,全面納入70%的上限控管。  金管會官員昨(24)日表示,金管會上個月已發函給投信投顧公會,要求轉知所有投信業者遵守新規定,附本也給壽險公會。由於保險公司反映系統調整需要時間,金管會同意給緩衝期,明年起相關業者必須將境外基金投資金額,提報金管會,以利控管。  金管會也請投信投顧公會,在年底前,每個月都要將新增納入控管的金額,模擬試算個別境外基金國人投資比重的變化,並評估影響程度,以利總代理人及相關業者及時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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