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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15日 星期五

境外基金財報 須中文公告

境外基金財報 須中文公告

2014-08-15 經濟日報 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金管會盯上境外基金,要求國人投資比重占50%以上的境外基金,財報必須同步以原文及中文公告,以維護台灣投資人的權益,新規定從9月10日前須申報的7月份月報開始適用。

至於國人投資金額比重未逾50%的境外基金,金管會表示,未來將採分階段實施原則,視這次境外基金總理人辦理情形,再適時檢討。

投資境外基金的國內投資人愈來愈多,根據投信投顧公會統計,6月底止,境外基金規模突破3.3兆元,再度刷新歷史新高紀錄,今年上半年增幅更高達21%。

隨著境外基金規模的迅速擴增,主管機關也更加重視對國內投資人權益保障問題,為讓國內投資人跟國外投資人有相同的待遇,同時掌握基金財報狀況,金管會最近下令,境外基金的財報必須同步以原文及中文簡譯本公告,新規定從國人投資比重在50%以上的基金,率先適用。

金管會官員昨(14)日表示,過去就曾多次要求業者必須同時以中文公告財報,但業者均認為中文翻譯需要時間,因此,實務上,中文的譯本內容出來通常會落後好幾個月,國內投資人掌握基金持股明細變化等財報內容,時效明顯落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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